論司法鑒定争議解決機制的完善
編輯:2023-05-15 15:50:47
馬陳駿1,杜志淳2
(1.上海公安學(xué)院,上海 200137; 2.華東政法大學(xué),上海200042)
摘 要:現存的司法鑒定争議解決機制存在主體不專、針對(duì)性不強、缺乏協作等突出問題,以緻當下相關部門處理鑒定争議多流于形式而難切中要害,從而引發(fā)“變相投訴”“報複性投訴”等現象層出不窮。在此背景下,爲保障公民合法救濟權與司法鑒定服務平台的正常秩序,提高審判機構對(duì)鑒定意見的采信與适用效率。司法鑒定争議解決法律路徑的完善必須從權責分明、合理分權、多方協作等方面(miàn)著(zhe)手,建立以司法鑒定行政管理與行業管理二元結構框架下,聚焦鑒定投訴或訴訟根本訴求的運行機制,并以此爲圭臬開(kāi)展司法鑒定争議解決相關活動,維護司法公正與社會(huì)穩定。
關鍵詞: 司法鑒定争議;鑒定投訴;行業協會(huì)
摘自《中國(guó)司法鑒定》2022年第3期
論司法鑒定争議解決機制的完善
馬陳駿1,杜志淳2
(1.上海公安學(xué)院,上海 200137; 2.華東政法大學(xué),上海200042)
摘 要:現存的司法鑒定争議解決機制存在主體不專、針對(duì)性不強、缺乏協作等突出問題,以緻當下相關部門處理鑒定争議多流于形式而難切中要害,從而引發(fā)“變相投訴”“報複性投訴”等現象層出不窮。在此背景下,爲保障公民合法救濟權與司法鑒定服務平台的正常秩序,提高審判機構對(duì)鑒定意見的采信與适用效率。司法鑒定争議解決法律路徑的完善必須從權責分明、合理分權、多方協作等方面(miàn)著(zhe)手,建立以司法鑒定行政管理與行業管理二元結構框架下,聚焦鑒定投訴或訴訟根本訴求的運行機制,并以此爲圭臬開(kāi)展司法鑒定争議解決相關活動,維護司法公正與社會(huì)穩定。
關鍵詞: 司法鑒定争議;鑒定投訴;行業協會(huì)
摘自《中國(guó)司法鑒定》2022年第3期
山西華醫司法鑒定所